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官方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官方网站首页)

2023-01-29 15:06:51 最新体育 zengha

广西区总工会干部学校有在校生吗

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学校指广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在校生,在校生人数为6000多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官方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官方网站首页) 第1张

广西工会会员服务卡卡号怎么查询

我的个人信息点开后有我的公会,点开查询就可以查询自己的会员证号了。

工会卡卡号是你办理了工会卡,就会发你一个工会卡卡号,是一个红颜色的卡片,就在卡片的上方,直接拿卡片就能看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是全区各级工会、自治区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在自治区党委和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广西工人报多久发行一次

一个星期发行一次

杂志报刊属于特殊产品,需要提前预订,起刊规则如下:

国外杂志需要提前2个月预订,如:2023年1月31日前下单,起刊时间为4月份;

国内杂志需要提前1个月预订,如:2023年1月15日前下单,起刊时间为2月;1月15日后下单,起刊时间为3月;

不是职工怎么参保广西互助医保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工会会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2.参加了广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在职职工。

补助标准及申请时限

1.住院医疗补助:

①.补助基数1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0%比例给予补助;

②.补助基数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的部分,按40%比例给予补助;

③.补助基数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的部分,按60%比例给予补助;

④.补助基数超过50000元的部分,按95%比例给予补助。

申请时限:住院医疗补助申请应在办结出院手续之日起120天内提出,否则不予补助。

2.身故补助:

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内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的给予一次性补助金5000元。

申请时限:身故补助申请应在参保会员身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提出,否则不予补助。

缴费 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

缴费标准:100元/人/年

保障期限:2023年1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

障工会会员权益,请各基层工会从9月1日起统一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2023年度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截止2022年12月10日,逾期将不再接受参保申请。

为什么会收到钦州总工会转来的钱

工会会给员工打钱,这是非常正常的,因为工会本身就是

一个组织,他对组织内的成员都有关心的作用,如果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工会就会体现出来它的这种性质和作用来

帝舵表网站-探索帝舵腕表系列-天生敢为

值得一看的帝舵相关信息推荐

帝舵腕表 天生敢为,不断突破界限。探索帝舵的敢为故事。专为不断创新的勇者而设计。帝舵表,天生精益求精。

TUDORSA广告

高尔夫球杆7号铁杆男士款初学必选练习杆 黄色 碳素杆身

¥460 元¥536 元

购买

京东广告

大家还在搜

实木家具批发

便宜实木家具

室内温度计

股票行情600050

双眼皮医院

美容整形

app软件如何制作

去甲醛专业公司

手机-「京东」手机,劲爆低价,超值炫酷值得买!

手机-「京东」手机,旗舰品质,运行流畅,一触即发,续航无忧,一手掌握大"视"界!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段的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会员及职工利益。

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第三条 工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各级地方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第四条 工会应当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完成《工会法》规定的各项任务。第五条 发展和加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工会工作,与外商合作共事,为促进改革开放,促进企业发展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第六条 自治区总工会和区辖市总工会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指导下,发展和加强同有关国家、地区工会组织之间的友好往来。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依法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第八条 各级工会设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足二十五人的基层工会建立女职工小组,设女职工委员一名。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者女副主席兼任,也可以推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担任主任。

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当地总工会或者产业工会有权派员前往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和帮助组建工会。第十条 地方各级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基层工会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地方建制发生变化,地方总工会应当相应调整。产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产业工会应当相应合并或者分立。企业终止或者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基层工会相应撤销,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合并工会组织。第十一条 县以上地方各级总工会、产业工会,自成立之日起,即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自成立时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其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并报县、市总工会备案。第十二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可连选连任。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当事先经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征得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待遇。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原职务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妥善安排。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工会工作干部,保障工会工作顺利开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管理。

企业或者个人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工会有权要求予以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第十五条 工会代表职工对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制定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民主监督。

工会及其女职工委员会对企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有权要求企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对于情节严重又拒不纠正的,工会可以依法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诉或者支持、帮助职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工会监督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企业因工作、生产需要加班的,必须征得本企业工会的同意,并按国家规定支付职工加班的工资报酬。

企业违反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的,工会有权要求予以纠正。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研究起草法规、规章,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工资、物价、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重大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
1.与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
2.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3.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本网站有任何文章侵犯你的权益,请立刻联系本站站长[QQ:775191930],通知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