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赛最后时刻双方打平,最后9秒深圳最后一攻,外援布克三分不中,现场播报比赛进入加时,但是布克起身后向裁判抱怨刘晓宇有垫脚行为,裁判进入回放程序。经过回放之后,裁判补吹刘晓宇违体犯规,布克获得3次罚球权。
1、值得一提的是,本场比赛还出现了十分有趣的一幕,当裁判在最后时刻追加北京首钢违体的时候,解立彬带着众人离开了球馆。那么问题来了,明明是垫脚违体,为何北京首钢一行人还显得这么理直气壮呢?一方面,判罚没问题,但出现在这个时间点就离谱。
1、打过球的应该都知道,如果你扑起来去干扰对方的球,身体会不自然的往前面倒,一不小心就容易垫脚。在NBA中,对垫脚的判罚也是特别重,在篮网对决凯尔特人这场比赛中,杜兰特被认定为垫脚塔图姆,被判了一级恶意犯规。
2、反而是有一个故意向前送的行动。所以认为这个一级恶意犯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杜兰特球迷则表示这是杜兰特的无心之举,因为在这一次的防守当中,他完全失去了重心,而且是塔图姆跳投之后,脚有一个向前的动作,然后下落的过程当中正好踩到了杜兰特的鞋上。才被吹罚成为了垫脚。
3、比如杜兰特在防守塔图姆的三分跳投,现场的裁判先是认定这是一次犯规。随后通过录像回看,升级了犯规将杜兰特的这一次犯规认定为一级恶意犯规。随即给予塔图姆三罚一掷。这个办法在网上引起了不少网友的争议,因为杜兰特的球品是很不错的,大家都不相信杜兰特可以做出恶意垫脚的动作。
1、“垫脚”这一行为,比起在球员背后大声喧哗、传达误导性指令等足以让人质疑球员品德的行为,更加具有危险性和伤害性。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垫脚”这一行为在现行规则下并未构成犯规。因此,如何评价“垫脚”这一行为,成为了人们需要深思的问题。从道德角度出发,我们应对此类行为表达强烈的谴责和遗憾之情。
2、垫脚行为是一种极其危险且不负责任的篮球犯规行为。 垫脚行为的严重性:垫脚行为可能导致球员受到严重的不可逆伤害,这种伤害往往影响球员的职业生涯甚至生命健康。它与酒驾、恶意攻击等行为类似,其严重性不容忽视。无论行为是否故意,垫脚行为都可能对受害者造成深远的影响。
3、首先垫脚行为是篮球比赛之中最为恶劣的犯规行为。身为久经比赛的运动员,垫脚就没有不故意的,压根就不可能出现无心为之这种事。一个有心且合格运动员都会尊敬对手,保护对手。在球场之上,有本事就拿球说话,拿球一较高低定输赢。
4、因此,垫脚被视为违反规则,因为它违反了公平竞赛的原则。然而,足球规则在判定垫脚行为时,往往需要考虑球员动作的意图、力度以及对对手造成的伤害程度,这使得处罚标准相对较为复杂和灵活。此外,足球规则对于犯规的判断更为注重球员的动作是否导致对手受伤。
这个赛季常规使用的裁判只有54人,依照资历和水平分成三等:主裁判17人,他们从去年开始成为“半职业”裁判,每场比赛担任主裁判,重大比赛有可能由他们当中挑三人组成团队;第一助理裁判称为“U1”,有24个;第二助理裁判称为“U2”,有13位。全国实际上有资格吹CBA的远不止这么多,数量之比大约是1:2:3。
最后一刻裁判崔哲雄持续发生了一系列的异议判罚,再再加上技术台的失误,造成比赛一度产生了很大的安全事故,CBA宣布的公布了裁判汇报,报告强调那时候的确有两处错判,但是针对将阿布都沙拉木6次犯规罚下裁判的判罚是合理的,针对林书豪更新到违体犯规也是合理的。
不过在加时赛的最后时刻,裁判的一次争议表现再次让人迷惑:当时广东队执行最后一次进攻,周鹏在突破上篮后遭到韩德君封盖,球落下后碰到周鹏身体弹出界外,但裁判却将球权判给广东。当时比赛只剩下最后6秒,辽篮只有2分领先优势,面对这样的判罚辽篮方面无法接受,提出挑战录像回放。
1、官方给出的所有判罚都是按照联盟相关规定做出最合理的判罚。虽然个人感觉这样的判罚对于大众不是很能令人接受,但是官方给出的处罚我们也只能欣然接受。
2、然而,北京首钢队队员,在裁判准确判罚的基础上无理取闹,性质和概念完全不一样,反而吴庆龙处罚严重,可北京首钢翟晓川,只罚款3万,何以服众?无理取闹,和有理讨论,并且激怒吴庆龙,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翟晓川交上钱,没事了。如果下一次,翟晓川准备好钱,继续大闹天宫。
3、此事件反映出CBA联赛在监管方面存在不足,因此,对俱乐部的处罚是合理的,俱乐部应接受而不应抱怨。 你如何看待CBA这种天价罚款?CBA联盟因监管不严导致球员和俱乐部的违规行为,对此应进行深刻反思。
4、CBA官方确认刘晓宇违体判罚无误,北京队因此又遭受了很大的非议。在CBA赛场上,北京队经常因为各种裁判的不公平判罚而导致北京队受到众多谴责。但是我认为这并不是北京队的问题,这是中国裁判水平的问题。在CBA一场北京队的比赛中,刘晓宇违体被吹罚犯规,随后CBA官方宣布刘晓宇违体判罚无误。
5、我个人认为这个处罚还是很合理的,虽然总体的来说北京队的行为着实有点恶劣,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赛后教练和球员也表达了相应的歉意,这样的处罚还是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的。